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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人主义就是“软骨病”——“党纪一起学”系列谈之⑩

发布日期:2024-06-26    来源: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阅读: 次    字体大小: [大]  [中]  [小]

好人主义就是“软骨病”

——“党纪一起学”系列谈之⑩

邹 沛

好人主义是一种只讲私情、不讲党性,只讲关系、不讲原则的庸俗作风,对党的事业危害极大。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针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增加了对搞好人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,党员干部不可不知。

好人主义,顾名思义,就是不敢动真碰硬,对问题和矛盾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。好人主义,看起来是对人“好”,实则奉行熟人至上一团和气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,是不辨是非、不讲原则的“害人主义”。习近平总书记曾一针见血地指出,“奉行好人主义的人,没有公心、只有私心,没有正气、只有俗气”。从近年来查处曝光的违纪案例来看,在选人用人工作中,好人主义的现象并不鲜见。比如,对下属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,需作“能下”处理时避重就轻、降格处罚,推荐干部不讲原则、肆意拓宽标准等。婺源县原县委副书记、县长费长辉就在这上面栽了跟头。他在收到某班子成员的举报后,不如实向组织报告,导致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被重用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也让自己背上了处分。可见,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,不仅破坏了党规党纪,还可能导致“带病提拔”“近亲繁殖”等歪风,甚至滋生特权思想、圈子文化,严重破坏党内政治生态,必须遏止其蔓延、根除其存在。

奉行好人主义,出发点就有问题,因为好的是自己,坏的是风气、是事业。好人主义的根源在于少数党员干部的世界观、人生观的“总开关”出现了问题,从而导致理想信念动摇,患上了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不负责的“软骨病”。因此,遏制好人主义,必须从理想信念的源头抓起。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,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树立担当意识,摒弃私心杂念。各级党组织要按《条例》规定要求,通过严肃问责,把该压的责任压实,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,让好人主义无处藏身。


来源:江西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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